一、概论
随着室内设计快速发展,无论是建筑师,还是室内设计师,大都认为室内设计工作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只是有的讲延续的成分多,有的讲再创造的成分多。讲延续成分多的是强调室内设计专业对于建筑设计专业的从属关系,讲再创造成分多的是强调室内设计专业的独立性。虽然各自都有其片面性,但不管是强调“延续”,还是强调“再创造”的,大家都认识到室内设计在建筑的总体设计中有其独立的价值,只是价值的分量或高低不同。这就涉及到如何正确地评价室内设计工作、室内设计专业、以及室内设计师的价值,进而充分发挥室内设计师在建筑总体设计中的作用。
我常常在思索,在建筑总体设计中,室内设计的作用是什么?室内设计专业与建筑设计专业的区别是什么?室内设计师的主要职能是什么?这些也是我在本篇文章中想要说明的问题。为了说明我的上述观点,我首先借助了挪威建筑理论家诺伯格·舒尔茨有关建筑现象学中场所和场所精神的理论,以此来自圆其说。同时我更想以自己的工程实践的体会作为本文有关论点的佐证。
二、室内设计的目的是营造场所精神
1.场所与场所精神
建筑学中的“场所”与“场所精神”的理论是挪威建筑理论学家诺伯格·舒尔茨的建筑现象学的核心理念,舒氏的1980年出版的《场所精神》一书中多处强调:“场所是自然环境及人工环境有意义的综合,而场所精神即为场地传达出总体气氛。”为了将道理讲清楚,他引用了诗人图拉卡尔的一首小诗《冬天的薄雾》来进行形象的类比。需要说明的是,在现象学中,场所并不仅指的是物理环境,同时还指人通过与建筑环境的反复作用和联系后,在记忆和情感中形成的概念。我认为,应用在设计中,就是一种根据受众者的心理的感受对其所处环境给以的评估,舒氏的这种观点为诸多建筑师所接受。
舒氏对“场所”的表达中始终贯穿“认同感”和“归属感”两个关键词。为此,应以人为本,从使用者的实际愿望及所处社会环境气候出发,营造出能被使用者从心理上认同的居住和工作的环境。笔者认为“认同感”是指设计或营造对空间有明确指向性,“归属感”则是指使用者对环境产生的情感上认同,而这种认同感就是心理上产生的归属感,就是场所精神的本质所在。
场所精神的提出使人们对建筑的认识、评价,明确了理论的依据。进而使人们不再将建筑仅仅看成是一个遮风避雨的实体,而是对高质量、高品味生活空间的体现。并使人对环境的评价主体转移到了人的情感体验方面,使人对生活的文化品味、精神内涵产生的各种要求,产生前所未有的重视。
建筑现象学提出,场所的本质意义在于使人们能安定地居住在自然与人工环境中,而场所就是使人们产生归属感的地方。归属感意味着使人们在更加深刻的层面上感受人的存在和生活的意义。作为室内设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其使命就是在对各方面要素进行综合考虑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形式美的法则,给使用者创造这样一个能产生归属感的环境,以帮助他们去感受存在和领悟生活的意义。
2.室内陈设设计的性质
室内设计虽然是一个年轻的行业,但在其发展的几十年里,室内设计师们在有品味、有精神内涵的场所精神的营造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他们的设计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人们对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社会的审美品味。
虽然室内设计专业在我国才刚刚开始,但室内设计的存在却是与建筑设计同时产生的。早在原始先民们居住的洞穴中就发现了大量的壁画,这表明人们一旦有目的的使用空间,就会进行室内设计的工作:房间中放上家具就是对室内空间功能区的限定,墙上绘制壁画则成为界面装饰设计等等,所有这些都应属于室内设计。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物的完善,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建筑中的室内设计都是由建筑师完成的。从建筑形体空间的安排到室内设计的每个环节,如对建筑室内壁面材质的选择以及家具陈设的设计都进行了细致地推敲。
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建筑设计的项目较少,且建筑的造价较低,功能较简单。建筑中有少量的室内装饰工作,大多由建筑设计人员完成了。即便在20世纪50年代来的北京十大建筑中,虽然有不少室内设计的内容,并请了一些工艺美术师及其他人员,但其中大量的室内设计和陈设的任务还是由建筑设计人员完成了。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的经济持续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的要求逐步提高,建筑设计的项目大幅度增多,建筑中的室内装饰装修工作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师无论是精力、还是能力都已无法顾及室内设计了,于是乎,就出现了专门从事装饰装修设计的人员,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室内设计师。与此同时,国内许多大专院校也纷纷开设了室内设计专业。在我国,室内设计作为一个专业,其普及大概不到三十年,与建筑设计专业相比还很年轻。但作为一个专业的存在,必然有其原因,因为室内设计的工作是其他专业无法代替的。
3.室内设计应体现场所精神
舒尔茨对场所精神的认识和表达是通过对人的心理定位来阐述的。室内设计中的场所定位是需要让使用者对环境特征在直觉上感知,需要确定某种具体类型的空间形式。虽然室内环境类型的指向性在建筑设计阶段就已由建筑师开始酝酿,但真正落实只能在室内设计阶段才能完成。
在室内设计阶段,设计师往往通过对空间分隔、界面处理、灯光布置、以及绿化等手段赋予空间一个明确的类型指向。进而表现为使用者对室内环境的认同,产生现象学中所谓的“属于此地”的感觉。
需要说明的是,在许多对工程技术要求较高的建筑体中,建筑师常运用的建筑的空间形态、建筑构件等建筑语汇在建筑设计阶段就完成了室内设计的工作。此时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往往是复合在一起的,诸如钢结构的体育馆就是典型的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已经融合的例子。随着科技的发展、新材料的出现,利用建筑构件作为装饰元素的手法越来越多,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一体化也是室内设计发展的一个方向。当使用者对室内环境提出新的使用要求,或是需要个性空间时,室内设计就作为一个独立的阶段介入到场所精神的营造中去。室内设计分装饰和装修两部分,实际操作中根据需要来营造场所的性质,合理分配两部分的比例。
我认为,建筑可分为重理性与偏情性两大类。重理性的往往强调建筑的结构逻辑,他们倾向于通过建筑构件的形态、材质来完成室内设计,并反对任何附加的装饰,如密斯·凡·德罗在巴塞罗那世博会的德国馆设计中,运用华丽的镐玛瑙大理石作为隔墙的饰面材质,内部的玻璃墙上还刻有雕花,内部摆放他亲自设计的巴塞罗那椅,整个空间也能呈现出精致的效果。而应对市场需要出现的大量雷同的标准化的方盒子空间,则更需要专门的室内设计人员进行再设计,使之满足人们个性化的要求。情感性的往往综合运用多种艺术手法影响使用者的空间感受。
当室内与建筑设计一体化时,建筑的风格特征常呈现出一种高度的表里一致性。如有些别墅在室内空间中大量运用砖、石、木材等地方材质,这与他在建筑设计中的选材原则是一致的。这种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的融合也强化了对场所精神的表达。
当室内设计作为一个独立阶段出现时,如果原建筑的空间类型与使用者的需求一致时,室内设计则需要强化室内的性格特征,通过对视觉元素的组织来营造氛围,形成能表达场所精神的归属感;这种室内设计的例子很多,也即空间设计在功能的规划,界面的装饰上所表现的形态特征与原始的建筑设计的形态特征是分离的。这类空间功能和装饰装修的改变通常是原建筑的空间类型已不能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时,室内设计师通常通过现状分析,重新赋予空间以性格特征,形成新的场所感,当然这种设计往往会改变了建筑师最初的设计意图。此时室内设计则需对原建筑空间的空间指向进行重新定位,并由此营造新的场所精神。
舒尔茨的场所精神理论是一种从使用者的精神和心理假设出发对人与环境的关系进行解释的学说。该理论将会出现使用者对空间环境能否接受的心理感受忽视了场所是随时代发展而发展的,场所精神是由个体的认识完成的生活经验、文化背景等原因呈现为相对的不稳定状态。
因为从建筑设计形成的最初的室内空间形态到若干年后需要进行多次的改造,实现后来者的后来的场所精神是无法回避的现实,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工作,绝大多数都是由室内设计者担当的。
三、室内设计在建筑总体设计中的作用
现今,我国室内设计的存在价值和社会作用已获得越来越广泛的认可。业内的大部分建筑师与室内设计师都认为室内设计所做的工作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作为对建筑这一与人们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物质产品进行设计的两个不可或缺的阶段,分别承担了前期和后期两个不同阶段的重要任务。事实证明,只有通过两个阶段的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赋予建筑物完整的意义,创造出适合人生活、工作的场所。
从大量的建筑工程建设实践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建筑工程的建设确实存在建筑总体设计中的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而在这两个阶段中都需要有-一个设计工种作为工程设计的“总指挥”。前期的“总指挥”理所当然是建筑设计师,而后期的“总指挥”则必然是室内设计师。前期的“总指挥”需要协调建筑、结构、设备、施工、经济等各方面的技术人员,对建筑物空间、建筑造型、基本功能、结构造型、设备、设施等进行全方位的设计,以创造出实用、经济、美观、安全的建筑物。而后期的“总指挥”则是在建筑设计所确定的基本空间内再一次协调装修、装饰、设备、家具、陈设、智能、造价等技术人员,完成建筑室内空间的完善、改造,使用功能的细化、调整,设备设施的科学定位,环境质量的提升,以及室内环境的美化,最终创造出舒适、便捷、安全、生态、节能、美观的室内环境。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对于室内空间和使用功能的设计,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的工作重点是不同的。通常建筑设计大多是给使用者提供一个基本的空间,这时的空间性格有的是清晰明确的,但多数是意向的、模糊的、不完整的。从使用功能上看,建筑设计提供了一个大致的空间,这些空间有的能适应后来的使用要求,有的不适应后来的使用要求(不适应的因素是多方位的,在此不作为讨论的内容)。因此,在室内设计中必须根据建筑空间的实际情况和使用者的具体要求进行二次设计。这种二次设计对于空间和功能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为原建筑设计提供的空间是大致的、概括的空间,为此室内设计必须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并对于原建筑设计中存在的各种有缺陷的空间,必须进行优化改造设计:另一类是原建筑设计提供的空间与使用者需要的功能不符合,此时室内设计必须根据实际的要求与建筑师合作,按建筑设计规范重新进行功能设计和空间改造(若涉及有关建筑结构等规范问题,必须经原结构设计单位验算认可,涉及到加建等问题,必须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类就是原有建筑中使用功能的改变。在我国的室内设计工作中,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室内设计还应该与其它专业合作共同完成这类室内设计,第三种类型经常出现,且面广而量大。
另外,在实际工程中,室内设计师还必须根据最终确定的功能、空间情况,对前期的设施、设备设计或针对设备、设施的现状,组织设施、设备师进行完善、改造设计。至于室内环境的美观设计,则是室内设计师责无旁贷的工作,因为室内设计对色彩、材质、灯光以及陈设、家具的要求相对于建筑设计更为具体、细致。从表现内容上讲,建筑设计是表现即将建成的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和室内空间的大体形态,而室内设计是在既定的空间内表现界面的状况和环境的性格特征。室内设计的工作是建筑总体设计中最终面临消费者的工作,如果将建筑物看成一种物质和精神的产品,室内设计工作是完成这一产品的最后一道工序,它的任务是使建筑物成为最终交付的产品。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功能特殊的建筑如影剧院、体育馆等,其室内空间的形态主要由声学、结构等技术因素决定,而室内设计的工作量是很少的。但目前,这类建筑在我国所有的建筑中占据的比重较小,故在此不作过多的讨论。
四、室内设计的独立性和价值体现
研究人们的行为方式的是室内设计必不可少的工作。室内设计就是在一个限定的空间中预测人们将要在此发生的活动,再帮助人们去实现它。这就好比一套酒具和茶具,它们的形状都是在人们长期使用中成形的,因为功能的不同就出现形态上的差别,而一旦成形,人们对其的形态和功能概念也随之固化。酒具满酒,茶具盛茶,如果茶、酒具不适应,人们就会改造茶具、酒具的形状,我称之为条件形成结果,结果反作用于条件。同理,室内的结果会对室内设计形成一定的制约作用。上文所说,舒氏提出的场所精神包括方位感和认同感两个基本因素,其中认同感是建立在方位感基础上的一种较为复杂的知觉活动,是人对场所的依赖心理,沿用在室内设计中,我认为还应包含了存在于空间中的场所对人的制约作用,即制约感。因此,室内设计师应明了,他们在对环境进行美化的同时还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
南京南站出发厅以商铺、广告的设置营造场所精神
高祥生主案设计
宫平、马婕、周歆怡、卞扬扬、王勇、许琴、杨孙飞、沙勐贤、曹莹等参与设计
合肥南站出发厅中以商铺营造场所精神
高祥生主案设计
王勇、万晶、周歆怡、卞扬扬、陈颖洁、李桢、雷雨、卢杰、周扬、沙勐贤等参与设计
无锡古韵轩以餐桌、餐椅和传统中式彩画、楹联构筑中式餐厅的场所感
高祥生、曹莹主案设计
夏培德、潘瑜、吴俞昕、王勇、陈玥晨、李君英、吴杰等参与设计
南京德基广场二期八层装饰方案以彩绘壁画、护栏、月洞门营造中式的场所精神
高祥生、曹莹主案设计
王勇、唐宏、秦继虹、孟霞、龚曾谷参与设计
南京德基广场二期八层装饰方案以彩绘壁画、护栏、月洞门营造中式的场所精神
高祥生、曹莹主案设计
王勇、唐宏、秦继虹、孟霞、龚曾谷参与设计
南京南站处发层以山墙、彩画、展柜营造购物区的场所精神
高祥生主案设计
周歆怡、卞扬扬、陈颖洁、李杰、沙勐贤等参与设计
南京南站处发层以山墙、彩画、展柜营造购物区的场所精神
高祥生主案设计
周歆怡、卞扬扬、陈颖洁、李杰、沙勐贤等参与设计
南京江宁保障房幼儿园中表现儿童活动场所的装饰
高祥生主案设计
卞扬扬、潘瑜、李桢、雷雨、陈颖洁、周歆怡、许佳佳、王勇、许琴、凌海芹、龚曾谷、吴杰等参与设计
南京江宁保障房幼儿园中表现儿童活动场所的装饰
高祥生主案设计
卞扬扬、潘瑜、李桢、雷雨、陈颖洁、周歆怡、许佳佳、王勇、许琴、凌海芹、龚曾谷、吴杰等参与设计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会议室表现会议场所感的装饰
高祥生主案设计
曹莹、方晟岚、潘瑜、葛珂、陈卫新、王勇等参与设计
东南大学规划设计院会议室表现会议场所感的装饰
高祥生主案设计
曹莹、方晟岚、潘瑜、葛珂、陈卫新、王勇等参与设计
无锡嘉年华歌舞厅中渲染娱乐场所感的光色
高祥生主案设计
方晟岚、李炳南、潘瑜、张震、李君英、鹿艳、吴杰等参与设计
无锡嘉年华歌舞厅中表现娱乐场所的装饰
高祥生主案设计
方晟岚、李炳南、潘瑜、张震、李君英、鹿艳、吴杰等参与设计
南京蓝晶国际商住楼装修方案中表现现代家庭中会客与起居的场所感
高祥生主案设计
曹莹、吴俞昕、雷雨、李桢、安婳娟、王勇、许琴、李君英、吴杰等参与设计
南京蓝晶国际商住楼装修方案中表现现代家庭中的卧室场所感
高祥生主案设计
曹莹、吴俞昕、雷雨、李桢、安婳娟、王勇、许琴、李君英、吴杰等参与设计
南京蓝晶国际商住楼装修方案中表现现代家庭中的书房和会客室的场所感
高祥生主案设计
曹莹、吴俞昕、雷雨、李桢、安婳娟、王勇、许琴、李君英、吴杰等参与设计
独立式住宅中具有传统样式的就餐场所
高祥生、周歆怡主案设计
于灿等参与设计
独立式住宅中具有传统样式的家庭公共场所
高祥生、周歆怡主案设计
于灿等参与设计
独立式住宅中具有禅意的家庭会客场所
高祥生、于灿主案设计
周歆怡、李桢等参与设计
独立式住宅中具有禅意的家庭会客场所
高祥生、于灿主案设计
周歆怡、李桢等参与设计
长兴中地凯旋宫样板间中具有欧式风格的会客场所
高祥生、卞扬扬主案设计
沙勐贤、赵硕、焦龙等参与设计
长兴中地凯旋宫样板间中具有欧式风格的卧室
高祥生、卞扬扬主案设计
沙勐贤、赵硕、焦龙等参与设计
五、结束语
虽然我国现代室内设计的历史还不长,但其作用已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我国从事室内设计工作的人员已达到了百万之上,全国开设室内设计课程的高等院校已有八百多所。这就足以证明室内设计工作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存在价值和广泛影响。在此同时,我国的室内设计师正在快速发展,尤其是这十年来,一大批优秀的室内设计师创造了一大批有品位、有文化内涵的优秀室内设计作品。他们对提高人们的生活、工作环境的质量和审美品质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但在目前室内设计师的工作环境来评价,室内设计工作相对于其他专业的设计工作显得较为艰难,其原因是多方位、多层面的。但我坚信,随着建筑装修、装饰业的产值在整个建筑业产值中比重的加大,随着人们对室内设计工作重要性认识的提高,也随着室内设计专业建设的完善,室内设计工作将充分显示出其重要的独立价值。我国的室内设计师队伍虽然年轻,但却是一个充满活力与生机、蓬勃发展的队伍。在我国,室内设计行业对构建和谐社会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